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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甘肃省林木种苗工作要点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十四五”打基础、做谋划的重要一年, 甘肃省林木种苗事业正处于改革发展的攻坚期和破冰期,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挑战,也迎来了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做好今年林木种苗工作,准确把握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省林业和草原局中心工作,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脱贫攻坚,努力解决种苗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总量供给严重过剩和结构性供给不足、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基础薄弱等问题,推进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提供有力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思想政治建设,为全省林木种苗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牢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员干部职工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纪党规和爱岗敬业教育,进一步增强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为林木种苗工作保驾护航。

二、持续改进作风中提高效能。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督促推动把重点任务落实在具体行动上,要将作风建设与“放管服”改革结合起来,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强化责任,传导压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高效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三、抓好《甘肃省关于推进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调研提出具体实施措施,确保《意见》提出的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全省林草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突出抓好林木种苗发展重点规划编制工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十四五”林草种苗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要主动与省市县“十四五”发展规划对接,将林草种质资源普查等重大任务纳入规划。

五、开展林木良种认定,大力推广使用良种,抓好林木良种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完成省级林木良种审定委员会换届工作,开展省级林木良种审定工作;在国家投资等公益性造林种草项目和国有林业单位造林大力推广使用良种,造林种草作业设计要明确良种使用和种苗质量要求,并将其作为检查验收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按照年度工作任务,加强对所属区域国家级和省级林木良种基地业务指导和各类项目的考核管理,开展林木良种补贴任务完成情况的实施过程督促检查,提升林木良种基地管理水平,确保林木良种基地健康发展。

六、抓好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完成全省林木种质资源调查试点收尾总结,积极开展全国第一次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各市级种苗管理机构要对全省林木种质资源调查试点工作进行总结,督促试点市(州)、小陇山林业实验局完成林木种质资源调查试点数据录入、资料整理和成果总结上报工作,完成2016-2020年省级已下达调查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报告的上报,开展阶段性验收;积极做好全国第一次林草种质资源普查项目申报、工作方案编制、经费筹措等工作;指导管理国家和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实施。

七、强化种苗质量监管。改进种苗质量抽查方法,完善种苗质量抽查内容,增加造林作业设计、招投标中对种苗来源及质量要求的抽查;加大种苗生产经营许可、检验检疫、标签、档案等制度的落实力度;配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完成对我省苗木抽检及全省林木种苗抽检工作;继续开展各级林木种苗质量抽检工作;举办质检人员网络培训班,建成我省质检员网络培训平台;协助市(州)完成质检培训工作;抓紧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八、抓好林木种苗行业管理。指导国有苗圃和保障性苗圃生产和苗木产业发展;完成2020年度林木种苗数据年报及2021年造林种苗准备情况的统计和上报工作;积极协调组织新疆和合肥苗木交易会工作;积极开展甘肃省林木种苗基本情况调查(2015年-2020年);做好在2021年全省林木种苗工作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对国家种苗网、甘肃林业网等渠道的信息报送工作。

九、打击种苗违法行为。继续宣传贯彻《种子法》、《甘肃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种苗综合执法和专项打假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未审先推和无证生产经营,以及种苗采购使用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开展“两随机一抽查”建库及抽查工作;完成打击侵犯假冒伪劣专项行动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执法活动及案件的报送工作;对全省新品种进行摸底,举办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训班;做好全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按时上报工作类动态、执法数据信息。

十、做好种苗社会化服务。建立和完善各类、线上线下种苗交易平台,为种苗现货交易和新品种展示提供场所。支持安徽合肥国家级交易市场举办种苗交易会,适时向社会发布种苗交易信息;搭建网上服务平台,为企业和农民提供政策解读、技术咨询等服务,对企业和农民的困难,主动及时给予帮助;支持种苗社团组织的工作,发挥其桥梁纽带、技术咨询、信息服务、行业自律和权益维护等方面的作用。

十一、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省林业厅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发挥林木种苗行业优势,帮助贫困农户发展林木种苗产业,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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